(一)職能職責
1. 負責全區(qū)應對安全生產類、自然災害類突發(fā)事件應急救援保障。
2. 協(xié)助做好應急值守工作,負責全區(qū)事故、災害信息的收集、核查、統(tǒng)計、分析及上報工作。
3. 負責應急指揮平臺管理和維護工作,負責事故災害預警預報保障。
4. 開展各類事故災害應急演練,參與事故災害應急救援。
5. 負責各類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裝備儲備和應急避難場所管理。
6. 承擔安全生產領域舉報投訴的受理、統(tǒng)計、分析工作,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咨詢工作。
7. 負責汛期水情動態(tài)監(jiān)測、日常巡查和相關資料的收集以及防汛搶險工作。
8. 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(二)單位構成
重慶市渝中區(qū)應急救援中心(重慶市渝中區(qū)安全生產12350舉報投訴中心)為重慶市渝中區(qū)應急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類、正科級事業(yè)單位,經費渠道為財政全額撥款。事業(yè)編制5名,其中主任1名。
二、單位收支總體情況
(一)收入預算:2025年年初預算數81.82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1.82萬元,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,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,事業(yè)收入0萬元,事業(yè)單位經營收入0元,其他收入0萬元。收入較2024年增加6.01萬元,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6.01萬元。
(二)支出預算:2025年年初預算數81.82萬元,其中: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預算9.68萬元,衛(wèi)生健康支出預算3.39萬元,住房保障支出預算4.51萬元,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64.24萬元。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6.01萬元,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6.01萬元;無項目支出。
三、單位預算情況說明
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1.82萬元,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1.82萬元,比2024年增加6.01萬元。其中:基本支出81.82萬元,比2024年增加6.01萬元,主要原因是按照財政要求,重慶市渝中區(qū)應急救援中心(重慶市渝中區(qū)安全生產12350舉報投訴中心)于2024年3月獨立核算。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,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;無項目支出。
重慶市渝中區(qū)應急救援中心(重慶市渝中區(qū)安全生產12350舉報投訴中心)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。
四、“三公”經費情況說明
2025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0萬元,與2024年持平。其中:因公出國(境)費用0萬元,與2024年持平;公務接待0萬元,與2024年持平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,與2024年持平;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,與2024年持平。
五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(一)機關運行經費。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(tǒng)計范圍之內。
(二)政府采購情況。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;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。
(三)績效目標設置情況。2025年無項目支出,不涉及此項。
(四)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。截止2024年12月,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,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、執(zhí)勤執(zhí)法用車0輛。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,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、執(zhí)勤執(zhí)法用車0輛。
六、專業(yè)性名詞解釋
(一)財政撥款收入: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,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。
(二)其他收入:指單位取得的除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(三)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。
(四)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(五)“三公”經費: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、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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